******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委员会(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推介会(成都)暨项目对接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2024年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推介会(成都)暨项目对接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推介会(成都)暨项目对接会服务项目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项目预算:45.0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45.00万元
1.6采购需求:2024年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推介会(成都)暨项目对接会会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内容履行完成。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年内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1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1)网上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磋商文件。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2******有限公司(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a、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经办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c、报名信息填报表(格式附后)
(4)响应文件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支付。
4.1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10:0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供应商因故无法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收>025-******)。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启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4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5公告媒体: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7.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藏大道1-2号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 箱:******
联系人:张近
联系电话:02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