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商业及生产企业:
******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海南省)”平台(******/)挂网品种。
(2)符合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遵照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必须属于“基础胰岛素+GLP-1受体激动剂注射液、第三代盐皮质激素受体(MR)拮抗剂、固定剂量的SGLT2抑制剂和双胍类缓释剂的复方制剂、影响电解质平衡的晶体液(注射剂)、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阿司匹林+胃粘膜保护剂的复方制剂、钠离子通道调节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生物制剂、高剂量静脉铁剂、长效促红素、铁基-非含钙磷结合剂、低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LHRH激动剂长效剂型。”以上品类不包括中成药制剂及超药品说明书使用范围。
(4)同一申报企业限报2个品规,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2、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医院康复医学中心五楼药学部阳光接待室。
5、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6、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附件1:新药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2:药品申报信息表
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
******医院
2024年9月13日
普通附件: |
附件1:新药申报材料目录.docx 附件2:药品申报信息表.docx 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docx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