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投商务中心 已 由 ******改革局以 鹿发改投资核字 [2012]1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后续工程高可靠性供电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融投商务中心(后续工程)高可靠性供电工程设备采购。
2.1.2 项目概况:
融投商务中心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车行村东北部,槐安路西沿线和获铜公路(上庄大街)交叉口西南角,东距石家庄市西三环 2.5 公里;大楼主体为双子座塔楼,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 67002.7 平米,地下两层、地上十七层,地下两层共 20986.4 平米、地上部分 46016.3 平米,规划定位为高端、现代化商务写字楼;项目于 2012 年 6 月立项,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陆续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 2014 年底主体封顶并通过主体结构验收。
2.1.4 交货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车行村融投商务中心,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
2.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 1 座配电室,根据项目末端负荷此项目总配电容量 7000KVA ,配电室设置在商业办公楼负一层车库内,配电室配置 SCB13-1250KVA*4 台、 SCB13-1000KVA*2 台、高压柜 14 台、交直流屏 1 台、电池柜 1 台、高压封闭母线、变压器侧出母线;出上庄站新增环网柜 1 台、高压计量柜 1 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 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3.1.2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2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bjyzx/ ******有限公司网站”(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新园街 32 号金悦中心 31 栋 402 号
联 系 人:逯贺伟
电 ??? 话: ******
?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 486 号
联系人:郝楠
电话: 0311-****** 、 ******
电子邮件: ******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服务中心。
3. ******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 】 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办公室处理: 1 ******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 、参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 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4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 5 、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 0311-****** 。 6 ******有限公司:逯贺伟 ****** ******有限公司,郝楠,电话: ****** 。